黄岩区建设局“三个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求特色讲成效
发布部门: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2010-07-27 15:16:05


  黄岩区建设局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求特色讲成效,以“三个抓”扎实地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找得准”,以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为基础。查找风险点是防范的前提。该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查找廉政风险点。其中,领导岗位风险,从法律、政策、社会环境、体制机制、权力运行、人员管理等环节,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科室和直属单位中层岗位风险,根据科室和直属单位职责定位,针对行政、管理、执纪等重要环节,重点查找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廉政风险的内容及表现形式;重要岗位风险,重点是重要岗位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并分析出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在查找方法上,动员系统上下全部行动起来,参与进来,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逐一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同时,做到“找得准”,认真查找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可能在什么地方发生,切实找准、找全、找深廉政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二是“防得牢”,以抓好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为关键。该局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对内部有些不合适的制度要适时进行清理,建立相应的确实能起作用的制度,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同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区分风险的程度,进行风险点评,实施“分级管理,全面防范”。让权力接受监督,受到制约和限制,并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抓整改、促进工作相结合。以防控措施的制度化,推进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期化。用行政、组织等手段,将预防控制廉政风险的内容转变为纪律要求,使防控活动更加具体和权威。
  三是“控得住”,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为核心。该局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一是落实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从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范,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健全的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遏制廉政风险的发生。二是落实中期监控机制。通过对各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审批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对确认的岗位廉政风险,锁定履权界限、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权力的相互制衡,控制自由裁量权,防止个人说了算或暗箱操作。三是落实后期处置办法。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积极预警,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要强化督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