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正本3份、副本1份);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4、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5、规划、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