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新尝试 |
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新尝试
――台州推行“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纪实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黎燕)
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往往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升华,它是一个城市人文品位和文明程度的象征。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持续过程,需要长远规划、运作和科学统筹,从而达到维护公众利益和积淀城市文化资产的目标。英国、法国、美国和我国台湾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有比较完善的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法规和投资政策。其中,从城市建设项目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作法,即学术界通常所称的城市公共艺术百分比法规,已被各方面普遍认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正在进入一个由量变向质变,由满足一般实用功能向全面建设人文与自然环境和谐友好,综合塑造城市文化形象发展的新阶段。以城市雕塑为重点的公共艺术建设,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同时,人们也普遍注意到,我国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建设起步晚、发展快,相应管理和投资政策严重滞后,影响和制约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亟需探索解决的良策。
改革开放以来,台州人民抓住历史机遇,民营企业迅速崛起,经济、社会奇迹般的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近十年已发展成为东海之滨的现代化港口城市。为了进一步提高新时期城市的综合竞争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台州市委、市政府从战略高度,加大了城市文化建设的力度,积极推进以城市雕塑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台州市按照科学发展观思想,首先精心组织编制了《台州城市雕塑规划》。2005年,市政府又与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举办了“2005中国台州·城市雕塑设计大赛”,在国内外征集高水平的城市雕塑建设方案。与此同时,为促进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规划、方案和建设的有效衔接,台州市吸取和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努力探索建立合理、持效、均衡、科学的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投资的政策,在省内外率先制定和实施了“百分之一文化计划”。
台州“百分之一文化计划”以政府公共政策的形式,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广场绿地和占地2公顷以上的工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建筑、重要临街项目、居住小区等建设,必须从其建设投资总额中提取百分之一的资金,用于城市公益性、开放性、多样性的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建设。同时对所提取资金的使用、方案设计、建设标准和建后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工作,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对有序推进“百分之一文化计划”提出了总体要求。政府从机制上确定了市建设规划局和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为执行和落实机构。为了稳妥推进“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确定了分期、分批,先易后难,逐步扩展的实施步骤。
2006年,台州市首先在政府性建设、大型工业园区和拟建小区等建设项目中,选择了11家建设投资单位,启动实施了第一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要求上述项目均按照“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的规定,提取了总投资的百分之一费用,安排以16座城市雕塑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建设项目。为了确保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建设的质量,所建项目严格按照《台州市城市雕塑规划》空间定位和题材要求,遴选城市雕塑建设方案。经过一年的筹划,已建成了《大奏鼓》、《生态家庭》、《金桥》、《玻璃之路》等14座城市雕塑。另有《歌舞》、《彩虹》等项目正在实施中。近日,台州市专门召开了“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工作现场会,结合《玻璃之路》、《云水长和》第一批11个示范单位城市雕塑工程的总结验收,表彰了落实“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的先进单位,部署了第二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2007年的15项示范工程。
台州市推行“百分之一文化计划”,不仅拓宽了城市公共艺术设施建设的筹资渠道,更为台州活跃的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这项计划启动后,台州城市雕塑无论在数量规模和艺术价值上都有了新的突破,对提升台州的文化品味,营造美好城市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市民乃至建设单位的欢迎和支持。
台州推行“百分之一文化计划”,是新时期推动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建设科学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它带给人们的不仅是一种思路,而是更多的关于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建设的思考。
![]() ![]() |
| 下一篇:第二批百分之一文化计划示范工程 【返回】 |
| 主办单位:浙江省台州建设规划局 技术支持:杭州拓业网络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