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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九条  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一)城镇体系发展目标。积极推动温黄平原城市群发展,通过大交通建设,重点发展台州都市区,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聚,并带动沿海城镇快速发展。西部、北部城镇积极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托县城(市)与中心镇,加快城市化进程。到2020年,形成经济活跃、结构合理、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台州市域城镇体系。
    (二)点轴结合的发展策略。以台州大都市区为核心,沿市域交通主通道形成井字型的发展轴。甬台温高速、沿海高速为台州市域一级发展轴;上三高速、台金高速及其东延线和珠(岙)六(敖)高速为台州市域二级发展轴。
  (三)梯度发展策略。市域产业与城镇发展形成由南往北的梯度格局,南部温黄平原为城市密集发展区,北部受到自然地形限制,形成以县(市)域中心、中心镇为依托的城市发展带。
  (四)强化中心策略。在市域城镇梯度发展格局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温黄平原城市群,增强集聚效应,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并通过经济辐射带动周边城市发展。
  (五)区域对接发展策略。加强台州与上海的产业对接,以区域统筹发展为导向,积极鼓励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北部重点与宁波、杭州对接,南部重点与温州对接。
  第十条  市域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根据未来发展趋势和已编制的上位规划,确定台州市域2010年常住总人口62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9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市域城镇发展空间布局  为促进市域协调发展,规划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为:“一核、两心、三带”。
  (一)一核。指温黄平原城市群,温黄平原发展为温(州)台(州)城市群北翼的城市密集区。
  (二)两心。一个中心城市,即台州市区;一个副中心城市,即临海市区。
  (三)三带。指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中西部城市发展带和北部城市发展带。
  (1)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依托甬台温高速、甬台温铁路、沿海高速和沿海港口,通过温(州)台(州)产业带开发,形成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东部沿海城市发展带包括三门、临海、台州市区、温岭和玉环。
  (2)中西部城市发展带。规划以仙居县城为核心,沿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形成中西部城市发展带。
  (3)北部城市发展带。规划以天台县城为核心,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形成北部城市发展带。
  第十二条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一)城镇职能。规划台州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五个层次,依次为市域中心、市域副中心、县(市)域中心、中心镇与一般建制镇。规划市域中心为台州市区;市域副中心为临海市区;县(市)域中心为温岭市区和玉环、天台、仙居及三门县城;确定金清、杜桥、白水洋、泽国、大溪、松门、楚门、平桥、横溪、健跳为中心镇。
  (1)台州市。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江沿海区域性中心城市,工贸型现代化港口城市。
  (2)临海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东南旅游中心城市。
  (3)温岭市。温岭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江省富有山水特色的工贸名城。
  (4)玉环县城。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代化港口城市。
  (5)天台县城。天台山宗教文化旅游服务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6)仙居县城。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旅游休闲城市。
  (7)三门县城。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台州北部交通重镇和海洋产业基地,华东电力能源基地。
  (二)城镇规模等级。按各城镇的发展条件与职能,把城镇规模分为六级: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即台州市区;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为临海市区、温岭市区、玉环县城;10~20万人口的小城市为天台县城、仙居县城、三门县城、临海杜桥镇、温岭泽国镇;5~10万人口城镇共13个:金清、白水洋、大溪、松门、楚门、平桥、横溪、健跳、院桥、蓬街、新河、箬横、清港等;1-5万人口的一般建制镇;1万人以下的一般建制镇。
  第三节  市域发展支撑体系规划
  第十三条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一)公路网
  (1)规划台州市域公路网按主干公路网、联系公路网、基层公路网三个层次进行布局。
  (2)主干公路网。由高速公路构成,呈“三纵三横三连”格局,包括甬台温高速、沿海高速、诸永高速、上三高速、台金高速及东延线、机场高速、天(台)仙(居)高速、珠(岙)六(敖)高速和更(楼)浬(浦)高速等,其中机场高速、珠六高速、更浬高速为规划预留线。
  (3)联系公路网。主要由国道及省道组成,起到联系市域内外、市域主要城镇的功能。规划有104国道,省道甬临线、天高线、拱院线、临前线、大科线、岭三线、临石线、东仙线、仙清线、泽坎线、林石线等。
  (4)基层公路网。主要指县乡道路,起到沟通县(市、区)边界交通和乡镇交通的作用。
  (二) 沿海港口
  (1)台州港功能定位:“浙江省沿海地区的重要港口,浙中南闽北地区对外交往的重要口岸,台州城市发展的依托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窗口,发展临港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在腹地经济发展所需能源物资、原材料中转运输中发挥重要作用,集装箱运输的支线港(喂给港)和对台贸易的重要口岸,将逐步发展成为现代化、多功能综合性港口。”
  (2)规划台州港将主要形成海门、临海、大麦屿、健跳、温岭及黄岩六个港区。其中,海门港区、临海港区和大麦屿港区为台州港的综合性枢纽港区,健跳港区以发展临港工业为主,温岭、黄岩港区分别服务于温岭、黄岩地区的沿海运输。
  (3)头门岛具有良好的港口资源条件,应尽早科学论证,认真规划,建设成为台州港综合性枢纽港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 铁路
  (1)甬台温铁路。甬台温铁路是国家沿海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甬台温铁路经临海、台州市区至温岭,铁路客运站设在黄岩区,铁路货运站设在路桥区;规划在三门、临海设客货运中间站,温岭设客运中间站。
  (2)金台铁路。该铁路是台州地区沟通浙赣线内陆腹地的重要通道,同时也为赣东北、皖南等地进出口物资提供便捷通道。规划金台铁路自金温铁路石柱站接出,穿大盘山经仙居至临海,与甬台温铁路接轨,并向东延伸至临海港区。
  (3)规划建设温岭至玉环大麦屿港区铁路支线,预留滨海工业区(金清)铁路支线通道。
  (四) 航空。台州新机场规划选址于金清镇东部滨海地区。规划为支线机场,按照4D级规划,4C级建设。
  第十四条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一)市域电力规划  规划台州市形成以火电、核电为主,水电为辅,抽水蓄能发电配套,风电、潮汐电为补充的能源格局,建设成为华东电力能源基地。重点建设三门核电站、三门火电站、玉环华能火电站、台州发电厂、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仙居抽水蓄能电站等大型电站。
  (二)市域水资源和供水规划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究实效的原则,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建立完善、科学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2)按照城乡统筹与区域统筹的原则,对市域内供水设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3)制定水源保护规定,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对城镇饮用水水源划定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优化调度现有水源工程,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第十五条  市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一) 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市域各项环境指标均有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至二级标准;主要水域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局部IV到V类;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上达到一类标准,达到浙江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水质保护目标;中心城市及各中心城镇声环境质量达到标准;“三废”排放减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近期自然保护区(含森林公园)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以上;增加环保投入,并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二)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1)工业主要向沿海东部中心城市及中心镇集中。
  (2)做好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工作,对坡度大于25度的开垦地应逐渐退耕还林,必要时可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3)加强保护森林资源,严格采伐制度,重视荒山绿化,近期山地绿化率应达到8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新的自然保护区。
  第四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六条 旅游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旅游目的地之一和观光旅游热点城市,旅游业成为台州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之一。
  (二)远期目标:我国著名的山水风景、海洋海岛生态和观光旅游目的地;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休闲度假、商务会议(会展)胜地;旅游业成为台州的重要支柱产业。
  第十七条 旅游发展战略  空间上实现与“长三角”的区域联动,实现区域旅游资源互补,提升区域旅游圈的竞争力,推进“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战略;同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开拓国际客源市场。采取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轴(重点旅游线路)扩张模式,以点带面、综合协调、先易后难、滚动开发,重视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
  (一)旅游发展空间结构。台州旅游空间发展结构为“双核、三带、四区、八个重点项目”。“双核”主要是指台州市区和仙居县;“三带”是西部“天仙配”、东部“山海经”和中部“逍遥游”三条旅游线路;“四区”包括台州市区的绿心休闲旅游区、西北部的“天仙配”风景旅游区、中部的文化旅游区、东部海岛海洋生态旅游区;“八个重点”主要有天台山风景旅游区、仙居风景旅游区、临海古城文化旅游区、台州绿心休闲旅游区、台州矿硐地质公园、大鹿岛旅游度假区、大陈岛生态旅游区、皤滩古镇文化旅游区等。
  (二)旅游空间布局与功能分区。台州市域共划分为四个旅游功能区,形成“月”字型空间格局。以绿心休闲旅游区为核心,向西北沿括苍山脉上溯,串连天台山、仙居和括苍山等山水名胜,形成北部自然山水旅游区;整合临海古城、桃渚古城、皤滩古镇、高迁古村等历史城镇,形成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沿海向东、南,从沿岸向大鹿岛、大陈岛、蛇蟠岛、扩塘山岛等海岛辐射,形成东部海岛海洋旅游区。
  (三)旅游支撑系统。加强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旅游景区给排水、电力、通信和安全保障规划。台州市域旅游服务基地分为三个层次:综合接待中心、游客中心、旅游服务点。综合接待中心主要服务于各旅游功能区,规划台州市区为综合接待中心;游客中心服务于主要旅游区,规划建立四个县一级游客中心,即天台山游客中心、仙居游客中心、临海古城游客中心和温岭游客中心,次一级游客中心根据各市、县的旅游地域空间分布和一级游客中心布局进行综合规划;旅游服务点,设置在各主要旅游景区或景点,为游人提供基本和必要的服务。
  (四)旅游资源保护。在旅游资源开发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事先制订资源保护计划;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旅游活动的规模,不得超过旅游区的环境容量;修缮利用古遗址、历史纪念地等人文资源作为旅游项目时,不得改变其特有的历史风貌。规划拟将台州境内的台州矿硐地质公园、大鹿岛度假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仙居风景名胜区、桃渚风景名胜区、华顶森林公园、大陈岛森林公园、括苍山生态旅游区和临海历史文化名城、皤滩历史古镇、高迁古村等确定为台州市旅游资源重点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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