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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建设总体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增长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空间拓展  城市空间拓展的策略为:东进西扩、南联北跨、中心内聚。

  (一)东进。城市向东发展是未来必然而又现实的选择。椒江和路桥城区以滨海平原为主要发展方向。东部滨海地区将成为台州市未来的主要工业基地,是未来主城区人口疏散和工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区域。

  (二)西扩。黄岩城区跨越甬台温高速向西拓展,是黄岩城区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之一,适合于发展功能相对独立的组团。

  (三)南联。应加强台州市区与温岭基础设施的对接,保护赖以生存的共同生态环境资源,实现区域一体化。

  (四)北跨。跨椒江发展椒北平原,加强与临海的对接。椒北中西部重点发展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的生态型工业区、高品质的居住区和度假休闲区;椒北东部宜利用良好的用地条件和交通条件发展临港工业。椒北是头门岛开发的桥头堡,应高起点规划建设,并与椒北良好的环境和区域地位相协调。

  (五)中心内聚。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努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重点建设市中心区和环绿心生活居住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以提升城市品质,增强综合实力。

  第二十八条  空间管治规定  为实现城市空间发展目标,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规定。

  (一)禁建区。以生态景观建设为主,禁止非农建设,逐步外迁村庄,原有建设项目应逐步退出。

  (二)限建区。以更新改造与生态景观建设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禁止大规模开发。

  (三)适建区。是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发展备用地。在不违反本规划确定的空间拓展原则与功能布局原则下,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

  (四)已建区。以旧区更新改造为主,实行有机更新、综合开发策略,逐步调整用地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

  第二十九条  城市空间拓展分期引导策略  城市空间拓展遵循生态优先、承前启后、整合结构、分片拓展的原则。

  (一)近期。以旧城区为依托,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引导城市结构的初步形成;利用商业开发更新改造旧城区,增加服务设施,改善旧城环境质量;新区重点发展台州中心区、中心大道区块、远东商贸区、羽山新区及台州滨海工业区;启动与甬台温铁路相关的设施建设。

  (二)远期。结合铁路客、货运站场,全面建设火车站(场)区块,加快滨海工业区开发。

  (三)远景。进一步完善滨海工业区,加快椒北平原开发建设,有步骤地开发路桥峰江区块和黄岩西部区块。

  第二节  城市结构与总体布局

  第三十条  城市空间结构  构建“一心六脉四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形成多组团网络式的城市空间体系。

  (一) 一心。为“绿心”,是城市开敞空间体系的核心,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举足轻重。“绿心”的建设应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基本原则,禁止大规模开发。

  (二) 六脉。指组团之间以及绿心与外围山体、水体相连的开敞空间,构成城区之间的主要生态廊道,并起到维持城市结构形态的作用。“六脉”分别是:椒江城区和洪家之间的心海组团分隔带、椒江组团和黄岩组团的三山组团分隔带、黄岩组团和路桥组团的五峰山-鉴洋湖组团分隔带、黄岩城区和江口之间的双浦生态廊道、黄长复线南部的十里铺生态廊道、路桥城区与桐屿之间的中央山生态廊道。“六脉”范围为限建区。

  (三)四组团。是除绿心以外的城市发展空间,分别是椒江组团、黄岩组团、路桥组团和滨海工业区。四组团以“绿心”为中心,以对外交通线、河道水系为界限,以快速路、交通性干道及轨道交通为联系,以水系及其沿线绿地为纽带,强化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性,满足生态环境的要求,体现中心城区的自然地理特征。

  第三十一条  城市功能布局规划

  (一)椒江组团。是台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科研中心,临港工业基地。指椒江区(含台州经济开发区),包含海门、白云、葭、洪家、章安、前所等街道。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5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50万人。

  (二)黄岩组团。是台州市重要的工业基地和陆路对外交通枢纽,包含东城、南城、西城、北城、江口、新前、澄江、高桥等街道。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50.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6万人。

  (三)路桥组团。是区域性商贸中心,包含路桥、路南、路北、峰江、螺洋、峒屿等街道。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44.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1万人。

  (四)滨海工业区。位于东部沿海地区,规划为交通便捷、技术领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工业基地,是未来台州市的工业新城、城市新区。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1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3万人。

  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

  第三十二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近期新增城市建设用地46平方公里,规划远期新增城市建设用地55.35平方公里。

  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策略

  (一)根据生态原则确定土地利用分区和合理的用地结构,调整用地功能,以适应长远发展需要。将适合工业发展的土地规划控制为工业区,为未来产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坚持集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缓坡地,积极围垦滩涂,开发耕地,以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

  (三)理顺开发时序,土地开发由易到难,优先使用工程代价小、生态代价低的土地;土地开发和土地投放应符合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能力;土地出让之前应先制定规划,明确土地使用条件,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在旧城改建和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中,应通过规划控制、熟地出让、开发权转让和开发时序的控制,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农民利益。

  第三十四条  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详见表1

1  台州市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

(平方米/人)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R

居住用地

2003.2

4233.0

31.3

25.6

32.7

28.2

2

C

公共设施用地

838.4

2149.6

13.1

13.0

13.7

14.3

3

M

工业用地

1510.4

3577.2

23.6

21.6

24.7

23.8

4

W

仓储用地

102.4

496.1

1.6

3.0

1.7

3.3

5

T

对外交通用地

32.0

892.9

0.5

5.4

0.5

6.0

6

S

道路广场用地

947.2

2480.3

14.8

15.0

15.5

16.5

7

U

市政设施用地

89.6

496.1

1.4

3.0

1.5

3.3

8

G

绿地

819.2

2149.6

12.8

13.0

13.4

14.3

其中:公共绿地

467.2

1488.2

7.3

9.0

7.6

9.9

9

D

特殊用地

57.6

60.5

0.9

0.4

0.9

0.4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6400.0

16535

100.0

100.0

104.6

110

  注:2003年底现状城市人口61.2万人。

  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150万人。

  公共绿地指市级和区级公共绿地。

  第三十五条  城市建设用地分期发展规划

  (一)近期:工业开发主要集中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启动区块、黄岩西工业区块、洪家工业区块和路桥中部工业区块等;居住开发主要集中在台州中心区及中心大道两侧,黄岩羽山新区、永宁江北区块,路桥远东西区和中央山两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台州中心区、中心大道两侧、路桥远东商贸区和黄岩劳动路两侧。

  (二)远期:工业开发主要集中在滨海工业区、黄岩南部等地区;居住开发重点是黄岩江口、路桥螺洋等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为火车客运站周边地区。

  (三)远景:工业开发重点为台州滨海工业区、黄岩南部和路桥峰江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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